据介绍,乞讨卖艺人员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造成一定的危害。一方面,车站、车厢是密集场所,空间狭小,乞讨卖艺妨碍乘客流动和安全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另一方面,车站、车厢属于公共场所,乞讨卖艺人员影响乘客的乘车舒适度和感受,特别是一些乞讨人员拽乘客裤腿、跪地磕头、播放高音喇叭等强行乞讨的方式,严重干扰了车内秩序。 自5月1日轨道大队成立以来,共制止轻微违法行为870余起,行政处罚违法行为50余起。其中,仅制止乞讨行为就超过300起,行政处罚40余起。 不过执法人员也坦言,尽管乞讨行为并不是很难查获,难在处罚。“真正能处罚乞讨者的情况很少,他们兜里都不带钱,真的不给钱,我们也不能怎么样。只能给予行政警告处罚,转身他们就又回来乞讨了。” 应对 轨道大队新招115名社会督察员 据轨道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涛介绍,成立初期,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人员不足百人。今年7月,轨道大队新招的115名社会督察员已经全部到岗。轨道大队执法综合科杨毅介绍,周一周五两天从早高峰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其余日子根据各个站的客流情况时间不同,但都能保证每天执法在八个小时以上。 李海涛介绍,执法三个月以来,轨道交通内乞讨行为明显减少。“如果是一两次且没有什么前科,主要是行政处罚,如果多次被查到,就会被转移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珜 实习记者/张楚乔 摄影/本报记者 郁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