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队伍素质看,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城管人员是公务员,但许多地方限于编制,往往采取行政与事业混编、混岗的办法。对城管系统来说,似乎永远都处于一种人员不足、任务过多、疲于奔命的状态中。为应对工作重负,往往大量聘用协管人员。规模庞大的城管大军构成复杂,缺乏规范执法的职业培训和制度约束,极易产生野蛮执法。 从组织架构看,现行的行政机构体制,大体上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行业管理体制,唯独城管执法机构例外,属于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探索,得不到足够的制度支持和体制支持。 城管问题是城市化进程、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管理难题的集中反应。长期以来的城管实践中累积了很多矛盾,有些矛盾还是深层次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清理沉淀多年的难题,消除积累已深的民怨,反倒继续给城管加压,有可能导致城管矛盾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笔者认为,要摆脱城市管理困境,当务之急不是给城管扩权,而是要“减负”。 一方面,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赋予城管必要的执法“边界”和保护手段,让城管执法拥有可靠的法律“后盾”,在此基础上重塑城管运行机制,将城管导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统筹考虑城市管理各项事务的权力分配,提升政府相关机构的行政效能,对城管部门适当“削权”“减压”,有些职能应该从中分离出来。同时,要抛弃对行政强制力的固有依赖,进行城管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深入思考城管服务公众之途,积极探索城市各利益攸关方协商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重建充满活力而又秩序井然的城市秩序。(杨明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