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郝成学这样极端的犯罪例子,就是在常规形态下,政府也强势得多。比如,有一个县要搞义务教育,没钱怎么办?过春节了,召集大佬们来开联谊会。政府说,王老板,去年生意不错呀,捐300万元吧?李老总,为了孩子,拿500万元吧?—老板们敢龇牙吗? 对这种打着教育的名义敛财的政府行为,怎么看?政府这是滥权。政府通过税收已经获得了教育经费,怎么能再额外敛钱?滥权的结果就是千万个郝成学站起来,倒下去。政府的权力必须关在法治的笼子里,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必须经过人大批准,必须经过严格监督。 这是在贬低、抹黑政府吗?不敢呀,只是因为,人是自私的,机构是有赢利欲望的,政府是一个管理机构,也有牟利的冲动,不管着不行。 郜艳敏的例子也说明了这一点。自从郜艳敏出名后,许多人给郜艳敏和下岸村小学捐款、捐物。但政府不高兴了,今年6月,镇政府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会,在媒体上公布了电话、通信地址等,全面接收外界捐赠。但是,基金会成立后,捐赠反而减少了。呵呵,大家怕郝成学把钱卷到他自家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