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凯认为,不管原住房面积是10平米还是40平米,一律按90平米补偿,原住房面积较大的住户就吃了亏。胡凯家原住房面积为31.85平方米,在家属院中属面积大的。胡凯提出:“如果10平米的能补偿一套90平米的,那我们要求一套110平米的。超出90平米部分,我再给他们(名门地产)10万块钱。” 督查组约谈了家属院中另外6名住户,其中3名已签协议,3名未签协议。胡凯的不满在未签协议住户中具代表性。9号楼一刘姓居民对督查组表示,除补偿方案一刀切,超出90平米的部分价格太昂贵。“公司停产后,我们工资每月只1000多元,生活困难。5800元,根本出不起。” 绢纺厂家属院1-13栋楼共有518户,目前尚有70余户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多名住户反映,今年4月份以来,家属院曾发生撬门、砸窗户等骚扰事件,双方对立情绪进一步加剧。 督查定性 企业无权“委托拆迁” 麻伟玲、胡凯母子被强拆的房屋属于三梭公司家属院。经督查组调查,三梭公司即原来的河南第一绢纺织厂,1970年投产,1997年被原神马集团兼并。2008年,集团重组成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2007年,因经营困难,三梭公司全面停产,职工工资和有关费用依靠向平煤神马集团借款支付。 2009年,平煤神马集团决定对三梭公司原绢纺厂家属院进行改造。集团负责人解释,此举既是为帮助三梭公司摆脱困境二次创业,也是为解决原绢纺厂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 但项目开始后,由于政策、资金等问题,土地开发改造进展缓慢。经综合考量,平煤神马集团决定对家属院地块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困难。 经招标等程序,2013年4月,三梭公司与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名门公司对三梭公司的家属院地块进行开发改造。2014年9月,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和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负责产权户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随后,名门公司与鹰豪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委托其拆除三梭公司家属院旧房。 这种委托拆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督查组成员、河南省住建厅相关人员介绍,据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唯一实施主体,其中,强拆工作只有法院可进行,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强拆。 三梭公司不仅未申请当地政府实施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还自行与名门公司签订协议,违法委托该公司负责拆迁及补偿事宜,违反了《条例》规定。李某、宋某组织的强拆,属违法拆迁。 处理结果 出警派出所等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