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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暴力野蛮强拆行为具恐怖主义形式应予严惩(2)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6
摘要:。 解说: 京沪高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属于国家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于京沪高铁铁路建设中的被拆迁户。这样的钱也能被这些政府部门以各种手段截留挪用,显然,截留拆迁款并不少见。当记者来到南京江宁经济技

解说: 京沪高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属于国家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于京沪高铁铁路建设中的被拆迁户。这样的钱也能被这些政府部门以各种手段截留挪用,显然,截留拆迁款并不少见。当记者来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了解已套取的四千万元去向,工作人员以处理意见未出台为由拒绝了采访。

  同期: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记者:你们内部有没有去查这个钱到底怎么花了 花到哪里去了 (工作人员):这块儿我不太清楚 我问一下

  同期: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这样一些巨额的征地补偿款被截留 最后导致的就是当事人的利益,被拆迁户、被征地户的利益就会受损,因此就会引发剧烈的冲突。

  解说:在众多的拆迁冲突中,补偿款往往都是争议的焦点。2010年十月的《半月谈》有一个这样一个统计数据,在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获利60%---70%,农民获利5%---10%。

  同期: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副校长:拆迁的过程,特别是跟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出让的过程,往往都是政府从中渔利的过程,从农民手中征来地或者从居民手中征来房屋之后,转手出让给开发商,可能就会拿到一大笔土地出让金。这也是支撑地方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资金来源,

  同期: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巨大的动力来自于巨大的利益,无利不起早,对于人是这样的,对于许多地方来说,好像也变成了这样。尽管我们一直说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人民服务可能首先他考虑的是自己的政绩,考虑经济的发展,考虑GDP的增长

  解说:2011年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很多人称为“新拆迁法”,新拆迁法用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地方政府没有权力直接强拆了。但是在这些黑强拆中,我们不难发现政府的影子。记者在哈尔滨新阳路与通达街拐角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采访时也发现,总指挥原本就是政府工作人员。

  连线同期:顾金平 中央电视台驻黑龙江记者:指挥部实际上就是道里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下设的临时机构,在他们办公室里面的公示墙上总指挥的名字叫作赵瑞青,实际上是由区征收办的主任来担当的。

  同期: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要想强行的去征地、拆房,这个成本是提高了,有的时候甚至很难做了。很难做是不是意味着他不做?花一些钱,找一些人,把事情办了,地方政府这种情况发生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时候可能说要来管理,但可能是雷声大雨点小,过一阵子就过去了,他想造成一种即成事实。

  解说:其实,在这些拆迁冲突并不是政府的初衷。很多拆迁项目都是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城市要发展,民众的生活要提高,免不了进行拆迁改造。中国现在还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对土地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还会很大,这“拆”字还会频繁出现在我们生活中,这也就意味着拆迁中的矛盾还会存在。

  同期: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我觉得最好的约束办法就是信息公开,也就是说政府到底拿了多少补偿款,京沪高铁建设过程中,国家拨给你多少补偿款,这些补偿款你到底是怎么分配的,给了被拆迁人、被征地人到底多少钱,每个人获得多少钱。如果这些信息完全是透明的、公开的话,我相信就不会有所谓的挪用、私分、截留的问题,

  同期: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必须切断地方政府和征地收益之间的链条,你只有切断这个了,地方政府才不会在征地这个问题上变得如此的积极,如此的卖力,如此的不择手段,只有切断这个链条,各个地方的竞争才不会是看谁卖地卖得多,谁用地用得多,谁从土地中获收益多,变成这样一种机制,这才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

  白岩松:

  本周,媒体集中关注之后,几乎在一夜之间,拖了六、七天都没什么动静的哈尔滨暴力强拆案就有八个人被抓到,三个人是拆迁公司的,剩下五个是他们雇来的。可见,公安部门想做什么是做得到的,但是我们不仅关心这一个案件的破获和接下来的处理,更关心的是,能不能今后各地不麻烦公安的朋友们,少些违法强拆的事,少些成为媒体关注的机会,一切以人为本,以法为据,难道不好吗?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