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想起了与民政部门有关的一桩往事。2003年,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的收容所被殴打身亡,不到半年里,收容遣送条例被废除。 “千呼万唤就是不出来,十年磨一剑就是不出来,百万个社会组织期待它就是不出来。”李勇用了一连串的“不出来”表达自己的无奈。而孙伟林则笑言,要是这3个条例的修订工作能获得像《校车安全条例》那样的重视,“那就好了”。 但他们随即告诉记者,条例的修订需要征得所有部委的同意,法制办同样“很为难”。 “为难”之一是部门利益。 “真要是把体制拿掉,它说,呦,这不行,我的权没了。”李勇坦言,仍有很少一部分政府部门对改革持保留意见。 强大的行政背景导致了监管困难。据透露,中纪委曾希望与民政部门合作,查处一些有问题的“二政府”,但很快就有相关部门的领导打电话来。 “很多人就会想,别改革了,躺在那里挺好的,大树底下好乘凉。”李勇总结道。 更深层次的阻力则来自观念。 王名说,依旧有些人对于直接登记有顾虑,担心会不会一放就乱,“一提社会组织就害怕”。 在国际上,社会组织已经被公认为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有益补充。一项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对36个国家的比较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规模相当于一个1.3万亿美元的产业,如果作为独立的经济体,其支出规模可排在世界第7位。 王名则记得,2004年,有一个国内市长学习班赴美国华盛顿市交流。美方市长用了很长的时间热情款待他们。忙惯了的中国市长们狐疑地问:“我们一个市长加七八个副市长,天天24小时不关机都忙得不得了,你怎么整天没事儿干?” “大部分事情都靠民间组织的自治来解决。”美方市长笑着回答。 “当碎片般的矛盾冲向政府时,有社会组织挡一挡,不是很好吗?”李勇这样评价。 但让他感到不容乐观的是,在我国已经登记注册的45万个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不仅要面对双重管理,甚至要面对三重、四重的行政力量管理,“我们太不相信自己了”。 社会组织与政府唱对台戏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提起“双重管理体制”,人们总会想到李连杰的壹基金。2010年9月,穿着10块钱的布鞋、头发花白的李连杰接受了央视采访,他把长期挂靠在红十字会下、没有独立账户的壹基金称之为“没有身份证的孩子”。4个月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落户深圳,成为中国首家无主管单位的民间公募基金会。 事实上,深圳的“先行先试”绝非一意孤行。时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曾就此事询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李立国短信回复他:“感觉很好”、“高度共识、共同奋斗”。 条例未动,改革先行,民政部恰是寄望于地方试点破冰全国层面的改革。 2009年,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部市合作协议”,鼓励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当时王名也在现场,他清楚地记得,时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过这样一段话:“深圳可以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突破现行法规,准确地说,是可以违反现行法规。” 同年7月,民政部与广东省签订“部省合作协议”,其中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被列为第一项。迄今为止,民政部已和17个省份签订了合作协议。北京、天津、浙江等省市已先后探索双重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部分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 从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直接登记的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社会组织。 “广东省的改革步子最大,但社会组织与政府唱对台戏的情况并没有出现。”李勇强调。 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王名则惊喜地发现,广东省政协将正式在县一级层面设立社会组织界别。 在去年11月召开的广东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说:“我们有精力管的都没搞好,没精力管的好像都搞得挺好。举个例子,广场上跳舞,组织得挺好,当初我们党就是依靠群众打天下,我们怎么能不相信群众呢?”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曾有过这样的表述:在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按历史阶段进行划分,将经历“父子关系”、“主仆关系”以及“伙伴关系”。 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无疑承担了这场社会组织建设改革中的“敲门砖”角色。 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记者曾就此问题分别采访了深圳市市长许勤与广东省副省长刘昆。 许勤认为政府角色的调整是关键,“要让更多社会组织更好地发育成熟,继而承接一些政府职能转变的事务,让政府和社会互相配合起来。” 刘昆则表示,产生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是很符合目前实际的需求,应该通过发展社会组织形成一个良性的机制,“让社会自己管好自己”。 而对于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两位“改革派”官员来说,一个好的开始似乎比什么都重要。 在沙龙现场,孙伟林又一次强调了温家宝总理对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表态,“一个大国总理能够讲到这个程度,要求得这么清晰,还要怎么到位呢?” 李勇则试图从另一个角度为这项“老百姓叫好政府得分”的改革鸣锣开道。“在高声喊出‘直接登记’这4个字的同时,我们还会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统统建立党组织,形成强大的政治后盾。”他信心满满地说。(记者 林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