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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救护车”折射监管漏洞 车无手续人无资质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4
摘要:人民日报 宋 嵩绘 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贴上红色“十”字和“救护”等标识,车顶装上警灯、警报器后,便在各大医院之间招摇过市地接送病患者……4月17日,记者从广州警方了解到,近日警方打掉一个盘踞于中心城区非法运营救护车的团伙,抓获18名团伙嫌疑人,缴
人民日报


“山寨救护车”折射监管漏洞车无手续人无资质

 宋 嵩绘

 

   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贴上红色“十”字和“救护”等标识,车顶装上警灯、警报器后,便在各大医院之间招摇过市地接送病患者……4月17日,记者从广州警方了解到,近日警方打掉一个盘踞于中心城区非法运营救护车的团伙,抓获18名团伙嫌疑人,缴获“黑救护车”4辆,以及一大批作案工具。

    是什么催生了“山寨版”救护车?对这些“黑救护车”,又该如何监管呢?

  团伙斗殴揭开“黑救护车”产业链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近年来,在广州市越秀区几家医院先后发生了数起医疗救护车因争夺客源而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越秀区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参与斗殴人员所使用的“救护车”均为非法改装。警方由此判定,在越秀区极有可能存在一个专门从事转运重症病患者的“黑救护车”灰色产业,同时还有可能存在盘踞在各大医院非法运营救护车的欺行霸市涉黑涉恶团伙。

  通过调查走访,以孟某、陈某等人为首的湖南籍犯罪团伙和以杨某、张某等人为首的河南籍犯罪团伙进入了警方的视线。3月29日夜,接到线报的越秀警方实施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以孟某、陈某为首涉嫌从事非法运营“救护车”的18名团伙成员,缴获该团伙自行改装的“救护车”4辆,以及警灯、白大褂、派车单等一批赃物。

  目前,越秀警方已对孟某等“黑救护车”团伙骨干分子作刑拘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车无手续人无资质,在医院划分势力范围

  据警方了解,这些团伙多数以家族为组织基础,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长期盘踞在中山一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之间,从事“黑救护车”非法营运活动。

  这些团伙所用车辆均为非法改装,车身张贴红色“十”字、“救护”等标志,并加装警灯、警报器,无任何合法手续,从业人员无任何救护资质。

  警方缴获的账本显示,这些团伙的收费视距离长短和患者的病情轻重而定。到市内距离较远的区,如番禺等一般收费2000元左右,到粤东等地收费4000元左右,到省外地区最高收费可至20000元。每辆车每天平均可拉1—2趟生意,净利润可达1000多元。

  据介绍,为了避免“争食”引起冲突,这些团伙还在各家医院内部划分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只能在自己的地盘里做生意。

  随着势力的不断壮大,团伙间多次发生纠纷并导致打架斗殴。2011年,陈某和孟某团伙联合起来,以暴力手段驱逐杨某、张某团伙离开中山一院和广东省人民医院,并对其它“山寨救护车”收缴高额“地盘费”。

  “黑救护车”为什么有市场

  警方透露,该团伙头目孟某曾在医院做过护工,她发现许多病患在转院时需要救护车进行转运,但大多数医院的救护车并未提供这一服务,正规运营的租车公司又不愿意做这些生意。她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商机”,于是在2010年开始筹划非法运营救护车的团伙,并进入各个病房派发“救护车服务”小卡片。一些医院的保安、护工等也充当起团伙的中介。

  据记者了解,“山寨救护车”的存在,最初的根源恰恰在于病患使用救护车的需求,比如送病患回乡、病患自主决定转院等。但是,由于主流渠道对救护车使用的规定较为僵硬,部分病患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地下的“山寨救护车”便应运而生。

  一部分病患甚至认为,“黑救护车”较为方便、便宜,省去了种种麻烦。

  据了解,一旦乘上这类“山寨救护车”,病患在转运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卫生状况难保证、运送途中漫天要价、出现问题没有保障等隐患。

  在采访中,阳江肾透析患者陈先生及家人对记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今年2月,陈先生需要到广州就医,在阳江当地托人联系了一辆“救护车”。该辆金杯“救护车”内部配备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还有所谓的“医生”、“护士”,车身内部设有两张担架床,床头和床尾放置有加压瓶和氧气瓶,但十分简陋和陈旧。等“救护车”开到开平时,“医生”突然说接到通知,要去湛江拉病人,逼着陈先生下车,除非陈先生能交费6000多元。迫于病情,陈先生等人只能交了钱。

  多部门监管,却难堵监管漏洞

  广东省易春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旭阳认为,本次“山寨救护车”进入警方的视线,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地下运营的团伙因争夺地盘引发多起流血事件。但是,为什么“山寨救护车”能够在医疗资源丰富的广州招摇过市这么长时间?还有多少鱼肉病患的“山寨救护车”没有被发现?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黑救护车”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救护人员的资质归卫生部门管理,改装车辆归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运营定价归物价部门管理,而如果收费出现欺诈,则涉及工商管理部门。然而,虽然有多个部门肩负监管职责,但涉及具体事件,却往往会出现监管的缺位。

  专家认为,应大力发展和规范急救服务,满足病患对救护车等的合理需求。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规范、完善管理,坚持检查,堵上监管中的漏洞。(记者 李 刚)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