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家暴案审理遇证据不足难题 法律人士吁单独立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新民晚报 新民图表制图贺信 家暴案审理遭遇难题:证据不足 ——法律界人士呼吁推进家庭暴力单独立法,使受害者能及时得到保护 1个月前,首批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在北京、浙江、重庆、陕西的二十多家法院展开。这是继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后,我
新民晚报


新民图表制图贺信

新民图表制图贺信

  家暴案审理遭遇难题:证据不足

  ——法律界人士呼吁推进家庭暴力单独立法,使受害者能及时得到保护

  1个月前,首批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在北京、浙江、重庆、陕西的二十多家法院展开。这是继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后,我国在推进家庭暴力立法方面的又一举措。

  昨天,记者来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这家法院早在2008年3月便开始试点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并曾于2009年签发了浙江省第一份预防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裁定。长期来,许多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普遍淡漠、观念陈旧。证据保存不足是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最大难题。

  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尚无单独立法。对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的保护也仅停留在离婚诉讼中。一些法律界人士正在积极呼吁推进家庭暴力单独立法,使受害者能及时得到保护。

  法律意识淡漠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金丛,自该院2008年3月试点起开始参与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的案件。他最大的体会是,绝大多数原告到了法院后,只是口述遭受了家庭暴力,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这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带来很大难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可能存在偏差。”金丛说。

  这与许多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淡漠有很大关系。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的家务事,只要不打死人或者重伤,谁还会因此到法院去评理?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她们大都以忍耐为主,能挨过去就挨过去,不愿意把事情闹大。还有些人则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或顾及子女感受。而邻居即使听到隔壁的吵闹声,多数持回避态度。

  我国司法部门多年来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也不够重视。金丛透露,自2008年3月试点至今,在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书中(不包括调解、撤诉),有50余起认定了是家庭暴力,判决认定比率约25%,此前连10%都不到。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时,大多把它当成简单的家庭纠纷,以口头调解为主,教育一下施暴者,安慰受害者后即离去,连笔录也不作。妇联虽设有家庭暴力投诉,但笔录有时做得不够详尽,很难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

  “转移责任取证”

  家庭暴力的形成和发展有其特殊性,造成举证困难。夫妻俩关起门来打架,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金丛分析,家庭暴力的特殊性有三个:一是隐蔽性,在家庭居住环境之内发生的较多;二是暴力的即发性,一旦言语不合,随时就能打起来,和刻意寻仇有很大区别;三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持续性。

  龙湾区法院对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做了尝试,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当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后,可要求被告举证,称为“转移责任举证”。在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里,妻子是原告,她说在家里被被告打了几次,并讲出了每一次具体的时间和经过,也提供了受伤的证据,从证据看,原告脸颊的伤痕和脖子的掐痕,明显是暴力行为所致,不是磕碰伤。但是被告则否认是其所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虽能证明损伤的后果,却不能证明是被告所为,因为殴打时无他人在场,也没有监控资料。

  “这时,我们继续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对她实施暴力的证据,她却无法提供。在此情况下,我们基于二人共同生活的事实,认为如果原告是被他人殴打致伤,被告作为夫妻一方至少应该知情。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已完成举证责任,转而要求被告对原告的伤势后果不是其暴力行为所致做出合理的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据。”金丛介绍。后来,被告无法解释及举证,法院即推定原告的伤害后果为被告所致,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做出离婚及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决。“判决后,被告没有提起上诉,反映出法院的认定符合客观真实。”金丛说。

  如何认定家暴?

  如何认定家庭暴力?金丛说,有的殴打并不构成家庭暴力。

  金丛说,曾经有个案例,一个丈夫有了第三者,一直瞒着妻子,妻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丈夫和第三者在一起,老婆当场打了老公一巴掌。这个举动肯定是暴力,但并不是以控制为目的的暴力,所以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家暴是基于控制为目的,施暴一方以殴打使被打一方顺从其一些行为方式,甚至以打为威胁,让受害者被打了还要说是自己磕碰的,更不敢去提起离婚诉讼。”

  金丛说,法院可通过开庭时原告和被告的言行,以及双方讲出来的日常生活中的事实裁定。比如,有的男人为了不让妻子和异性接触,不许妻子出去工作,在经济上控制妻子,买菜的钱用了回来要报账等。还有一个案例,丈夫是个屠夫,经常把妻子关在阁楼上脱掉衣服打,妻子出去根本不敢和人讲,脸上有伤也说是不小心磕的,丈夫的这些行为已经让妻子内心产生恐惧,被控制的表现非常明显。

  有些夫妻间因殴打产生的控制关系在开庭时表现出来,金丛说,有一次开庭时,被告推开法庭的门进来,原告就吓得往律师身后躲。开庭时,被告只要一看原告,原告的眼睛就朝下看。休庭后,被告更是在走廊上把原告暴揍一顿,被监控拍了个正着,后被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特派记者 姜燕)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