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长期以来,“民告官”案件往往只见民而不见官。8月27日在北海开庭的一起行政诉讼案,原告不但见到了官,而且来的是一名副市长。 8月27日上午,此案在北海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原告是北海浩辰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辰公司),这是一家有广东投资商背景的企业。被告北海市政府由副市长石宽作为代表出庭应诉。前来旁听者超过100人,记者在登记表上看到,北海市政府以下几乎各个局都有人旁听。据了解,他们都是在各自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 案情历时多年,且情况复杂。9年前,浩辰公司与北海市两个村民小组签订了合作联营合同,约定村庄以土地入股,共同开发。但他们同一天又签了退股协议,约定土地转让成功后村庄退股换钱。岂料土地手续办好后双方合作破裂,浩辰公司将村民小组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定合同无效。北海市政府据此撤销了此前批给浩辰公司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浩辰公司向自治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未果后,选择与北海市政府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石宽说,法院已经认定,浩辰公司与村民的合同与协议,名为合作联营,实质是转让集体所有土地,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按照《行政许可法》,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如实提交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作为北海市首位出庭应诉的副市长,石宽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说:“有错就改,是对老百姓负责。”当年有关部门在没有获取完整和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行政审批。既然法院已经认定本案中一系列合同和协议无效,那么就应该立即改正,不能继续错下去。 旁听者中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北海市人大负责法制工作的陈先生说,这个官司算是给当地的行政部门上了一课,希望有关部门能吸取教训,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信访和纠纷。他说:“如果当初多调查了解,把好第一道门槛,哪里还会有这么多事。” 陈先生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针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诉讼,而北海市在如何参与司法对话方面还需要学习和提高。不少旁听者表示,“民告官”的官司,往往在法庭上只见到“民”。“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个好事情。”陈先生鼓励行政首长们,应敢于承担责任,勇于站在法庭上面对公众。(南国早报 胡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