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律师致信湖南三级政府申请公开营养午餐监管细节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法制网 巴掌面包 过期牛奶 价值缩水 湖南凤凰问题营养午餐被指存监管漏洞 律师致信湖南三级政府申请公开营养午餐监管细节 法制网长沙11月27日电 记者 阮占江 “凤凰‘营养午餐’的媒体披露说明,只有好的初衷而无有效的制度配套和监管,好好的‘营养午餐’也
法制网


巴掌面包 过期牛奶 价值缩水 湖南凤凰问题营养午餐被指存监管漏洞
 
律师致信湖南三级政府申请公开营养午餐监管细节
 

  法制网长沙11月27日电 记者 阮占江 “凤凰‘营养午餐’的媒体披露说明,只有好的初衷而无有效的制度配套和监管,好好的‘营养午餐’也会变成‘过期牛奶’这样的毒午餐,选择政府信息公开也想传递一种理性和法治的信号。”11月27日中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将三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分别以快递的方式寄往凤凰县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陈平凡律师向三级政府申请公开由“凤凰营养午餐”引发的三个问题,问题涉及营养午餐费用使用、食堂建设资金使用、食品安全等相关信息及监管制度。据陈平凡律师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经通过快递寄出,将在三天内到达被申请人处,按照相关法律三级政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

  新闻回顾

  微博爆料湖南凤凰问题营养午餐引各方关注

  连日来,在湖南凤凰县支教的大三女生小梁连发微博,揭露“营养午餐”现状,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据报道,“国家每生每天补贴3元的营养午餐,到孩子手上,就是一盒牛奶、一片小面包。”记者获悉,凤凰县的“营养午餐”仅价值1.9元。

  “孩子们感谢国家推行‘营养午餐’,可他们最终拿到手的,就是一盒200毫升的牛奶和一片巴掌大的小面包!”小梁看了心酸,忍不住发微博揭露,“这3元的营养午餐,面包值2毛钱吗?总共值1元钱吗?我就不说上次拉来七箱过期牛奶了。”小梁在微博爆料。

  小孩巴掌般大小的面包,部分已然过期的牛奶,三元的补助标准最终变成最多价值两元的物品……在如今各方面都重视学生健康、痛恨贪污腐败的社会背景下,上述诸多要素的叠加,迅速使得这一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记者注意到,不少评论都尖锐地指出,就连三块钱的学生营养餐都要克扣,这其中的某些人确实是丧尽了天良。有关方面理应顺藤摸瓜,对这样的问题营养餐进行追责,挖出背后的采购腐败,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负责管理学生营养餐发放工作的凤凰县教育局勤管站站长陈社教、副站长杨玉国,以及腊尔山学区校长吴生汉、两名副校长吴根贤和石建平已经被凤凰县教育局做出了免职处理的决定。”11月2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针对微博等媒体反映的学生营养餐问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迅速做出了回应,并启动了问责程序。

  与此同时,湘西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对媒体表示,对学生营养餐中出现的问题,欢迎社会监督,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责令凤凰县教育局对学生营养餐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让学生吃上足量放心的营养餐。

  律师致信

  政府理应公开营养午餐的监管细节

  “凤凰县是首批国家营养午餐计划的试点之一,从如今媒体爆出的情况看,政府部门在制度落实和监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11月27日中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将三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分别以快递的方式寄往凤凰县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陈平凡律师向三级政府申请公开由“凤凰营养午餐”引发的三个问题,问题涉及营养午餐费用使用、食堂建设资金使用、食品安全等相关信息及监管制度。具体为:

  1、自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签发一年来,县、区、省三级人民政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3元营养午餐生均费用具体使用构成?招标程序是什么?

  2、2011年11月23日至今,县、区、省三级人民政府使用中央拨发的“食堂建设资金”明细?对国务院“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的要求凤凰县有何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制度?

  3、县、区、省三级人民政府如何落实国务院在营养午餐计划中关于“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的规定,“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过期牛奶到达学生手上,具体问题环节是什么?如何解决制度漏洞?

  “凤凰‘营养午餐’的媒体披露说明,只有好的初衷而无有效的制度配套和监管,好好的‘营养午餐’也会变成‘过期牛奶’这样的毒午餐,选择政府信息公开也想传递一种理性和法治的信号。”对于这次政府信息公开,陈平凡如此期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规定,三级人民政府在‘营养午餐’费用使用、食堂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都有监管职责,而这三个问题在此次凤凰营养午餐事件中都被爆出问题,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想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毕竟孩子牵动着每个人的心。”陈平凡补充道。

  “营养午餐的出发点很好,但中间有两个关键点需要相应制度保障和信息公开:一方面是如何保障将相应款项落实到学生身上而不缩水,另一方面是食品安全问题,如果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不严,营养午餐就有可能变为‘毒午餐’,其中食品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监管。”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公益机构天下公主任程渊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规定其实是很好了,对工作责任、食品安全问题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如果没有动态的跟踪和监管制度,制度落实就会遭遇挑战。”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议题的公益律师封顶说。

  政策背景

  国家3元营养餐改善计划

  据统计,我国有1.3亿农村学生,其中有3000万学生在学校住宿,这些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解决,还有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离家比较远,因此在校吃饭的学生占了大部分。经过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要求,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

  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其中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