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0月31日电(记者程群)广西贵港市公安局31日晚向新华社记者独家通报称,平南县民警酒后开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南县公安局长、政委等6个有关责任人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