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惩罚此类金融犯罪都十分严厉,但利之所在,人皆趋焉。清朝法律严禁私自铸钱,为首者和工匠要斩首,财产要被没收;同伙者、知情者、买卖使用者,管理100户的村民小组长(甲长)与地方官知情者,分别要斩首,举报者赏银50两(约现在的两万元)。其知情者分利与同居父兄、伯叔与弟,减罪一等,打100棍,流放三千里。 不法分子都心知肚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法的,因此,他们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 他们在窝点选址等过程中精心策划,妄图逃避打击。在选取印制假币地点时煞费苦心,选取周边环境复杂、来往行人不多、非常隐蔽、不易被发现的五金厂、废品收购站等设立印制窝点,窝点外设有配备对讲机的暗哨,有专人进行盯守,在进入窝点的路口安装了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进入窝点及返回住地经常有意舍近求远,确定没有问题才进入窝点或者回到住地。 2014年6月27日凌晨,在广东省普宁市假币案收网现场,该“印钞厂”车间极其隐蔽,执法警员连破6道门之后,方才进到车间。 为了掩盖印钞机开动的巨大声响,这些假币制造窝点还专门设置了隔音设备。 由于这是高风险的“行当”,制作假币的收入也很高。“这批货全部印制完,5名工人可以拿到90万元。开工之前,老板已经先给了50万元定金了。”据落网的技术员邓某交代,作为主要技术人员,他一个人就可拿到30万元。 再如揭阳的假币案中,犯罪嫌疑人熊某祥、罗某华长期住在汕头市,没有正常的合法收入来源,却能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挥霍,“连制假币的印刷‘工人’,在假币窝点开工一天就拿近1万元的工资”。 办案人员说,做假币的人就像吸了毒一样,根本离不开、做久会上瘾,有些因为做假币被判刑的罪犯,服刑多年后出狱却不思悔改,继续从事假币犯罪。 在制造假币的路上,不少人“前赴后继”,更有不少奇葩事。 在上述2.1亿元假币案中,之所以将窝点设在惠州,是老板朱某、李某等依照当地风俗,找到民间“大师”问卦推算出来的“风水宝地”。 然而,“风水宝地”却没能罩住他们。 在山东临沂市兰陵县,有三名男子合伙制造假币赚钱,他们不造假百元大钞,只假造1元硬币。临沂费县公安机关在这起制贩假币案中,缴获假币共四千多枚,全部是1元硬币。 36岁的钱某是兰陵县的一名农民,在上海做生意失败后,拉拢堂弟钱某和朋友许某合伙造假币。钱某发现,上海有制造游戏机币的机器,认定这个机器就可以制造假币。 三人将机器和原料买到手后,就开始大量生产1元假硬币,原本计划大赚一笔,可假币造出来三人傻眼了——投入18万元成本,只造出了16万多枚硬币,亏了近两万多元。 祸害无穷亟须严惩 对于假币的危害,不法分子都不以为然,甚至可以说无知者无畏。 肖桂宏就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我对犯罪事实认定没有意见,不过我觉得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没他们(法官)想象的那么大。” 业内人士认为,假币是经济运行中的毒瘤,既扰乱金融秩序和货币市场,又会给老百姓造成直接损失。 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桩假币案为例。 1903年2月4日,上海一钱庄伙计持通商银行钞票去兑换,发现有几张10元的假币。 第二天,通商银行检查自己的钞票时又发现了几张10元和5元的假币,当场将其撕破并盖上“假币”戳记,同时将假币及假币的辨别方法张贴于外,以帮助人们辨别真伪。 消息传出,“市中大闹”。钱庄纷纷拒绝使用通商银行钞票,市民争先恐后地去兑换现银。上海引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挤兑风潮。租界巡捕不得不动用消防水龙维持秩序。 在北京得知消息的通商银行创始人、大股东盛宣怀一边吩咐随到随兑,一边向其他银行寻求帮助。通商银行以库存金银作抵押,一次就向汇丰银行换得70万两现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