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堪忍受之下,小冰最终拿起法律武器向徐某反击。今年2月2日,小冰向禅城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徐某虐待自己。两日后,小冰又向禅城法院起诉离婚,禅城法院于今年3月25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准予小冰与徐某离婚,该民事判决已于今年5月4日生效。 近日,禅城法院对徐某涉嫌虐待小冰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禅城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证实被告人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打骂小冰,小冰亦患上焦虑性抑郁症,且徐某作为小冰的丈夫,在小冰怀孕期间及产后不到两个月的情况下,仍殴打小冰致其轻微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7条的规定,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虐待情节恶劣,并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据此,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意义: 佛山首例“家暴”入刑案 据了解,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上述案件,也是该意见实施以来,佛山判决的首宗“家暴”入刑案件。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该意见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意见同时提出“首问负责”的要求,不管被害人向公检法哪个机关报案,首先接报的机关都应当受理,问明案件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应当及时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其他的主管机关。(记者刘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