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冯卫国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辩护律师和最高检察机关有权在死刑复核阶段发表意见,故林父作为家属递交的撤销死刑申请,没有司法程序上的意义,最高法对申请可不进行答复。当然,如果是受委托的辩护律师认可了家属的意见,以律师名义向法院提出,办案法官应当听取。鉴于死刑的极端严厉性和误判难纠性,冯教授建议应从更严格地控制死刑、最大程度地减少死刑出发,进一步拓展死刑犯的权利救济空间,如借鉴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建立专门的死刑案件陪审制度,构建死刑复核的公开听证制度,构建死刑赦免制度,赋予死刑犯申请赦免的权利等。 但是谢通祥律师认为最高法院此次给林父出具的材料收取清单与以往最高法院给律师出具的是一模一样的,这也是最高法院首次给被告人家属出具这种材料收取清单,这体现了最高法院对于死刑复核案件的非常严谨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