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京8月11日电 记者丁国锋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江苏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7730起,其中涉盐刑事案件118起,判刑74人。其中,近期江苏公安、盐务部门成功侦破了横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安徽、山东、江苏等7省市的特大假冒伪劣食盐案件,是近年来案值最巨、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一起涉盐违法案件,涉案假冒伪劣食盐2万余吨,可供500万人食用一年时间。 由于不法分子错误解读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及进程,加之假盐的制售门槛太低、成本很低、利润较高,直接导致全省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刑事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去年,全国查处涉盐违法案件达6万余起。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童玉祥介绍,从查处案件情况看,涉盐犯罪案件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狡兔三窟”。为逃避打击,不法分子将违法盐产品分藏在几个窝点,且窝点大多在城郊结合部和偏僻地段。二是“蚂蚁搬家”。不法分子采取“化整为零、少拉快跑”的运输和销售方式,由于案件案值达不到量刑标准,很难使不法分子受到严厉的法律惩处。三是“偷梁换柱”。不法分子为了牟取私利,通过分装、加工、包装或加贴假防伪码等,昧着良心制售假冒伪劣食盐,以工业盐甚至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副产盐冒充食盐,迷惑难辨真假的普通群众。四是“团伙作案”。不法分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作案手段、方法更趋多样化、隐蔽化,反侦察能力强,防范和打击难度大。 童玉祥说,从不法分子的心理研究来看,既有误读改革、心存侥幸、浑水摸鱼者;也有胆大妄为、为谋私利、铤而走险者;既有多次查处、屡教不改的专业惯犯,也有等待观望、跃跃欲试的潜在分子,给全省食盐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针对上述情况,省盐务局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就是要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相结合,集中力量组织有针对性的打击行动,严惩涉盐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摧毁其制假售假的能力和网络,彻底整治危害食盐安全的各类隐患和短板,彻底清除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安全的社会毒瘤。 专项行动将从8月10日起到9月30日结束,努力在“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捣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对可能流入食盐市场的液体盐、工业盐、化工副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生产、运输、销售企业进行全面登记造册,逐家走访,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强化监管,防止这些盐产品流入食盐市场。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集伙食堂和食品加工等用盐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建立用盐企业信用记录制度,逐步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机制。充分运用法律利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重大涉盐违法案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够一件,抓一件,判一件,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