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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减刑案宣判(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29
摘要:广东高院认为,罪犯黄少雄在服刑考核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黄少雄主观上有一定的悔改表现,并取得良好的考核

广东高院认为,罪犯黄少雄在服刑考核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黄少雄主观上有一定的悔改表现,并取得良好的考核奖励,归案后主动退赃、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稳定,符合减刑主客观条件,故做出上述裁定。

法制网梅州(广东)7月28日电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