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7 商务部首次回应:新浪和分众并购案尚未立项 新浪与分众传媒的合并案还在经历漫长的审批等待,并且时限未知。昨日,商务部回复北京晨报采访时证实,收购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的相关申报标准,但由于申报材料未满足有关条件,该并购案尚未进入反垄断立项审查阶段。 这项被称为中国传媒业最大合并案的计划在去年底被公布,原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而商务部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2月,商务部已收到新浪拟收购分众传媒部分业务的反垄断申报,此后,申报双方于2月27日、3月11日、5月27日和6月1日向商务部反垄断局提出了补充材料,但是,申报材料仍未满足《反垄断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第23条规定界定了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时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其中包括申报书、合并对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合并协议、双方财报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目前还不清楚新浪和分众是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根据审查流程,如果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则应在90天内审查完毕并作出相关决定。商务部表示,对于新浪与分众的合并,“目前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但问题是,因为申报材料的问题,合并案还没进入审查阶段。 新浪和分众已经对突然出现的困难做出了一些准备。此前,新浪CEO曹国伟表示,双方已将完成并购的最后期限延长至9月30日,而对于商务部的最新表态,新浪方面昨天表示不便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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