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8 6年疯狂敛财约3200万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受审 法制网呼和浩特7月27日电 记者史万森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涉嫌受贿约3200万元案今天上午在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嫌共同受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徐妻李敏杰一并受到指控。 经过自治区检察院两个多月的侦查查明,2001年至2007年,徐国元利用自己担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妻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振新、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王玉良、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才科等人钱物,合计人民币427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的贵重物品两件。侦查机关还查明,徐国元的妻子李敏杰明知徐收受的部分财物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徐的授意,将犯罪所得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或编造虚假理由与他人进行串通,积极进行掩饰、隐瞒活动。 2009年5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徐国元案交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徐妻李敏杰因涉嫌共同受贿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同案提起公诉。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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