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全国首例酒店餐饮业背景音乐侵权案结案
"在商场、饭店等营业性场所内,使用背景音乐付费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国际惯例。为了经营需要,两家单位未经许可,就公开表演播放音著协管理的歌曲,该行为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音著协浙江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在著作权人利益被侵害的情况下,最终只能依靠法律。 接到法院传票后,凯悦大酒店方面很诧异。音著协方面称,"他们以为''现场演奏''与播放音乐碟片性质不同,应该不属于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范畴"。而音著协澄清概念说,现场演奏属于最典型的表演侵权。 此后凯悦主动与中国音著协浙江办事处取得联系,希望能够与中国音著协达成合作。就《相片生活》,凯悦大酒店同意赔偿1.5万元。音著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诉讼,双方签署年度使用费为8000元的背景音乐许可合同,而另一被起诉的九佰碗则判赔5500元。 背景音乐,特指在商场、宾馆、饭店等营业场所,以机械表演方式使用的音乐。我国1992年加入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依照目前的规定,中国音著协从营业场所收取的费用中,80%归词曲作家,20%为该协会的日常开支。 据悉,在凯悦案之前,杭州大部分五星级酒店都未缴纳任何费用。业内认为,凯悦缴费之举具有示范意义。而音著协的下一个目标是品牌连锁服装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