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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受贿四十万元公安政委获刑九年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9
摘要:人民法院报 索贿受贿四十万元公安政委获刑九年 本报宜春1月27日电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今天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葛世增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葛世增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便利,或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自2
人民法院报


索贿受贿四十万元公安政委获刑九年 

 

 


 
   本报宜春1月27日电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今天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葛世增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葛世增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便利,或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自2002年至2009年间,共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39.6万元。其中收受姜某贿赂款17.6万元,向姜某索贿10万元,以单位购车名义向丰城矿务局坪湖煤业索要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04年至2008年间,利用担任丰城市冬季征兵小组政审负责人之职,收受征兵对象家属贿赂6.5万元,2006年收受熊某贿赂款1万元,2009年6月收受席某贿赂款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葛世增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之职务便利,或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葛世增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