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浙江巨化公司原副总经理获刑9年 受贿财物和名目多样
法制日报衢州(浙江)2月10日电 记者马岳君 通讯员汪佳 2月10日下午,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建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李建华利用自己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多次帮助江某等4人承接巨化集团的相关工程、提供原材料采购的便利,收受4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美元2000元。李建华受贿的财物和名目可谓多种多样,苹果手机、浪琴表、摩托车、豪华音响、择校费、汽车保险费等让人眼花缭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