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云南:法官嫖宿幼女二审改判6年 法院称不存在腐败因素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期间,杨丽萍多次介绍他人向杨德会等人卖淫。2009年年初杨德会被逮捕。曲靖中院指定马龙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马龙县法院一审判决杨德会无罪,宣判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010年5月17日经曲靖中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1日对杨德会案作出改判。 曲靖中院副院长沈庆高说,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是因为一审对证据的采信和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相同的事件作出不同的判决,不存在有金钱和腐败的因素。 据介绍,余某某是超生儿且生在外地,户籍是在出生两年后才登记的;余某某的母亲只知道女儿1995年出生,具体的月份日期不记得了,经骨龄鉴定,余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鉴于无法得出余某某未满14周岁的证据,一审时只有宣布杨德会无罪。二审时,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户口证明》和《出生落户证明》,余某某在案发时属不满14周岁的幼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