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安溪“2009·2·22”特大跨省贩婴案开庭 6月9日上午10时,随着法槌声响起,参与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的13名被告人被法警押入法庭,其中包括拐卖23名男婴的李地基,以及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秋月。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是吴随清(女)、谢旦、陈莲花(女)、吴自强、陈泽新、王伦凤(女)、王丽珠(女)、黄水来、陈瑞英(女)、王朝阳、郑万年。涉案的被告人多为安溪本地的普通农民,半数以上是文盲。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王伦凤、“广西的彩霞”(另案处理)等人经事先预谋,将从四川西昌等地拐来的多名男婴带至安溪,交由被告人李地基、陈莲花、陈泽新及蔡川民(另案处理)等人贩卖。被告人李地基、陈莲花、陈泽新及蔡川民通过被告人吴随清、吴秋月、谢旦、吴自强、王丽珠等人联系、介绍,以三万、四万余元不等的价格将拐来的45名男婴在安溪、永春等地贩卖,从中牟利。其中2名婴儿在被贩卖过程中死亡。 检方认为,李地基、吴随清、吴秋月、谢旦、陈莲花、吴自强、王丽珠、王伦凤、陈泽新、陈瑞英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黄水来为他人拐卖儿童提供场所、食宿帮助,11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李地基、吴随清、吴秋月分别参与拐卖23名、17名、13名男婴。王朝阳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长时间阻碍公安机关对被拐卖的儿童进行解救,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郑万年明知吴秋月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生活用品、用具,帮助其逃匿,应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这些被拐卖的男婴年龄都很小,警方在解救孩子后,因一时还没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这些孩子大部分尚在安溪就地安置。公安机关对被拐婴儿已采血样进行DNA鉴定录入公安部打拐办DNA信息库,被拐儿童父母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找被拐婴儿,让亲人早日团聚。 泉州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