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佛山副区长涉嫌诬告区委书记案开庭 被控受贿15万 新增罪名: 利用职权受贿15万 据了解,梁瑞强去年10月初被佛山市纪委双规,10月21日被高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起诉书透露,梁瑞强在佛山市纪委调查其涉嫌诬告陷害的过程中,主动交代自己收受庄奕忠、梁池发贿赂的情况。今年1月5日,佛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梁瑞强立案侦查。 根据指控,2009年4月的一天,佛山市公路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奕忠(另案处理)约梁瑞强到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一路一家茶庄喝茶,其间,庄送了10万元人民币给梁瑞强,希望梁瑞强在高明大道跨线桥工程的招标方面给予关照,梁瑞强同意并收下10万元。 事后,梁瑞强示意具体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的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总刘孜恂(另案处理)对庄给予关照,后在2009年6月份,庄所在的佛山市公路工程公司顺利中标,拿到了高明大道跨线桥工程。 在2009年中秋节前的一天,顺德区裕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池发(另案处理)为了日后能够得到梁瑞强的关照,约梁瑞强到顺德区一个鱼塘边吃饭时,送了5万元给梁瑞强。 三被告家属将前来旁听 据知情人透露,该案定于今日上午9时,在禅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三被告此前被羁押在南海看守所近11个月,记者了解到,今日三被告人家属将都会前来旁听。 记者还了解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禅城区法院刑庭法官毛月红担任审判长。记者此前曾与毛月红有多次接触。毛月红今年36岁,是禅城区法院的办案能手,主审过公安部督办的“张超刚黑社会案件”等案件。 有法律专家表示,光是梁瑞强被控受贿15万一罪,就有可能为他带来十年以上牢狱之灾;此外,三人被诉的诬告陷害罪如果成立,将获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因梁瑞强为国家工作人员,将从重处罚。 副区长狂发网帖 涉嫌诬告区委书记 去年8月间,一条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的网帖迅速引起轰动。这篇名为《书记情妇连同情夫盗走保险柜》的网帖里,讲述了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时,马亮照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的住宅离奇失窃,涉案财物高达500多万元。该网帖还称,这笔巨款其实是马亮照借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之机,协助赵某投得这些工程从中获得的“介绍费”。 2009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召开通报会,对网帖内容一一进行澄清。此后,高明区副区长梁瑞强、当地的个体户梁伟雄以及高明沧江中学的教师林建波,相继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