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一宗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的新型走私案开庭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防城港4月10日电(钟健 陈之焱)一宗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零关税”政策实施的新型特大走私案,10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涉案被告达12人,涉嫌走私税额6000余万元人民币。 检方指控,陈某、洪某、张某等12名被告人为逃避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防城港4月10日电(钟健 陈之焱)一宗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零关税”政策实施的新型特大走私案,10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涉案被告达12人,涉嫌走私税额6000余万元人民币。

  检方指控,陈某、洪某、张某等12名被告人为逃避关税,在防城港下辖的东兴市假借边民互市贸易方式,向越南供货方或第三国订购芝麻、莲子、木薯淀粉等货物,并在货物运送至越南芒街市后,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零关税”政策的规定、边民每日携带8000元人民币货值货物过关可免关税的优惠政策,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收集边民证、组织边民搬运并将货物申报入关,再过驳到大货车或卸到指定的仓库中,最终运送到国内销售。

  自2010年8月起至2011年5月25日案发时止,上述12名被告人通过走私运送至国内销售的芝麻近万吨、木薯淀粉4万余吨、莲子98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000多万元。

  法院此间披露,该案通过边民互市区进行走私,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签约国2010年1月1日起实行零关税后的新型走私案件。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将该案确定为刑事大要案,预计该案将持续庭审三天。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