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1日专电(记者 魏蒙)广东省中山市近日集中宣判了5起商业贿赂案件。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商业贿赂案件目前呈现出犯罪领域相对集中,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大,共同犯罪日益增多和被告人学历水平、职务普遍较高等五个新特点。 记者了解到,这5起案件是:原江门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文健因犯有受贿罪、放纵走私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原副支队长董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企业经营者贿赂35宗,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399600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此外,本田制锁(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管理部调达课原课长白春花,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小学原校长黎业忠,中山公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原工程师黄汝雄,也因犯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一审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年和10个月。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1月1日至4月26日,该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商业贿赂”刑事案24件(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涉案金额6527.4万元。目前已审结案件9件9人,涉案金额474余万元,另外15件近期将宣判。 该负责人说,目前,该市法院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国土规划、教育等领域,大多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垄断性行业;二是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既有采取传统手法,明目张胆索贿、受贿的,也有收受干股等比较隐蔽的手段进行犯罪;三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大,在该院受理的指定管辖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数额为2500万元,金额最小的受贿数额202万元;四是共同犯罪日益增多,如该院受理的吴日晶、章望生、冯志标受贿、行贿案,其3人均为同一单位的上下级关系,既有共同勾结,也有各自收受或向他人索取的;五是被告人学历水平、职务普遍较高,被告人均为大学学历,且职务水平最高的是正厅级,最低的也是正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