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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家门口被砍13刀 7嫌犯之一当庭翻供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法制报 上饶市广丰县一位知名律师被人用三四十厘米长的刀砍成重伤乙级。案发后,公安部门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另外两人在逃。在这7名嫌犯当中,余某是广丰县知名企业家,曾经的县人大代表。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进而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鉴于案
新法制报


  上饶市广丰县一位知名律师被人用三四十厘米长的刀砍成重伤乙级。案发后,公安部门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另外两人在逃。在这7名嫌犯当中,余某是广丰县知名企业家,曾经的县人大代表。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进而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2012年3月4日,上饶市公安局指定由上饶县公安局侦查。6月6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之一汤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没有受余某指使。当日下午,法庭辩论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凶案

  知名律师凌晨被砍13刀

  庭审当天,受害人徐亨柏未出现在现场,他说不愿意面对这些人,也不想为此勾起那段惨痛的回忆。

  2011年3月8日凌晨,上饶市广丰县创美小区,3名戴着口罩、帽子,身穿迷彩服的男子,蹲守在徐亨柏所住的楼道附近,他们身上揣着砍刀或菜刀。

  尚不知情的徐亨柏和妻子开车回住处,就在妻子打开一楼防盗门,徐亨柏跟随其后,门还未完全关闭时,3名男子突然强行挤入门内,不由分说,抽出砍刀一阵乱砍。“砍刀直逼脑门,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挡。”徐亨柏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没有办法,当时,他必须护住自己更重要的部位。其妻则一边沿楼梯往上跑,一边大声呼救,凄厉的“救命”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徐亨柏拼命往三楼自己家跑,并准备按亮楼道灯。紧追不舍的凶手狠狠地朝其背上砍了重重的一刀后匆忙逃跑。

  随后,徐亨柏被妻子和闻讯而来的邻居送往县医院抢救。医生进行紧急止血后即将其送往上饶市人民医院。

  经检查,徐亨柏身上有多处刀伤,且失血休克,上饶市人民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院。情况危急,徐亨柏被连夜紧急送往上海华山医院,经8个多小时的抢救,徐亨柏才脱离生命危险。

  徐亨柏称,他的背部、腿部及手臂等处被砍了13刀,如若肩部刀口再深一点点,自己就没命了。在徐亨柏出示的一份由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上,徐亨柏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乙级。

  徐亨柏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他的左手仍伸不直、收不紧,接电话也不能用左手。

  据悉,徐亨柏是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他获得上饶市司法局颁发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2008年他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同时,他曾是广丰县人民政府和广丰县人大常委会的常务法律顾问。

  疑犯

  县人大代表涉嫌故意伤害

  案发后,广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

  2011年3月15日,广丰县公安局在上饶市信州区某宾馆抓获了汤某、李某、毛某三名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徐亨柏向公安部反映了自己的遭遇。2011年4月份,公安部要求江西省公安厅对徐亨柏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同年4月22日、10月22日、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余某先后在云南蒙自市、云南省红河县、安徽省临泉县落网。

  据刘某交代,2010年7月份,他和汤某、毛某、李某在汤某的车子里,当时,汤某让兄弟们帮其老板出一口气,打一个叫徐亨柏的。他们跟踪了徐亨柏三四次后,一直苦于没有机会下手,这事就中断了。

  刘某说,2011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汤某打电话给他让其前往广丰县月兔广场,两人在散步时,汤对他说,让他叫几外地人帮他的老板一个忙,打徐亨柏一顿,为老板出一口气。他当时就问老板是谁,汤某称“你应该知道”。“我心里是清楚的,这个老板就是余某,”刘某说。

  2012年2月1日,广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余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理由是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次日,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

  蹊跷

  两份不一样的笔录

  2012年3月4日,因案件的特殊性,上饶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上饶县公安局侦查。

  在上饶县警方出具的一份讯问笔录中,汤某称,是他的老板余某指使他雇凶砍徐亨柏的。具体在是2011年过农历年后的一天,他开车去接余某,在聊天的过程中,余某称跟徐亨柏同桌吃饭,心里很不舒服。见此,汤某提出可以叫人去打徐亨柏一顿,余当时就默许了。

  案件侦查完毕后,上饶县检察院提起了公诉。而此前,汤某在谈到作案动机时曾强调,因为徐亨柏和其女朋友郑某“有不正常的交往”,所以想“顺便教训一下”徐亨柏。

  徐亨柏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与郑某没有不正常交往,之所以与郑某认识,是因为他与一房地产公司老板是朋友,而郑某正好在该老板开发的楼盘售楼部上班,两人私下并无来往。

  另外,公安机关对郑某做过两份笔录,前一份郑某承认她和徐有不正常交往,但是最新的一份证词显示,郑某对其与徐有不正常交往全盘否定。郑某称,当时只是想给男朋友汤某一个对徐下手的理由,希望男朋友少判点刑。

  到底哪份笔录是真的?

  通过江西省公安厅调取的电话记录显示,徐亨柏从未与郑某有过电话、短信联系,如果私下有来往,是如何联系的?如果徐与郑某不正常交往不成立,那么汤某的犯罪动机究竟是什么?

  汤某被捕后的一份笔录中显示:2009年,他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余某的帮助下,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得到了受害人谅解,被免去了刑事责任,此后他视余某为恩人。自2010年起,汤某一直为余某开车。

  这份笔录还显示,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在余某与其单独聊天中,汤某得知:余某与徐亨柏因广丰县城新东街国际城开发一事产生矛盾,余某认为,徐亨柏在此案的调解中执业不公。汤某心想,要是能报复徐亨柏,以后余某可能会给予其更多的帮助,于是策划并实施了这次行动。

  起诉

  司机为帮老板雇凶砍人

  当日庭审现场,当事人家属以及旁听者共有近百人,旁听座位几乎被坐满了。持续一天的庭审过程,公诉人、被告人、受害人就案件情况各抒己见,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

  开庭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在这份起诉书中,公诉机关经依法查明:余某与徐亨柏素有积怨,余某的司机汤某为了帮余某教训徐亨柏,在2011年2月,就以徐亨柏与其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由,找到刘某等人准备伤害徐亨柏,后因故未实施。

  2011年2月间,汤某通过刘某联系了杭州的周某等人,谈好了伤害佣金3万元并支付了定金1万元。3月6日,汤某发现了徐亨柏的车子,让刘某到杭州接回了周某等三人,并准备了刀、迷彩服、帽子等作案工具。

  2011年3月7日晚,汤某和毛某在广丰宾馆发现徐亨柏后,安排刘某、李某带着周某、徐某等人在创美小区守候徐亨柏。

  2011年3月8日凌晨,徐亨柏夫妇从广丰宾馆回到创美小区,汤某通过电话告诉刘某等人,在徐亨柏进入楼道时,周某、徐某、阿宝3人冲到楼梯间,持刀对徐亨柏一阵乱砍,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后周某、徐某、阿宝3人被刘某、毛某送回杭州,汤某与李某将作案工具丢弃。

  翻供

  称受到“不公正对待”

  在庭审现场,嫌疑人余某始终宣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他称在新东街国际城开发一事中,徐亨柏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自己不可能对其有成见,更谈不上出钱指使手下的人到外地请人砍徐亨柏。

  而汤某也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没有受余某指使,余某也没有出钱,“雇凶”的4万元钱都是其向亲朋好友借的。至于作案动机,是徐亨柏与他的女朋友有不正常的交往。余某也当庭表示自己对徐亨柏被砍的事情毫不知情,还是事后,他从朋友那得知的。

  汤某代理律师称询问笔录是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情况下的出具的。余某的代理律师则称,公诉机关没有直接的证据认定余某存在故意伤害,希望法庭宣判余某无罪并释放。

  受害人徐亨柏的代理律师则称,本案从作案组织来看,其分工明确,组织隐秘,存在涉黑性质;从作案动机来看,涉嫌故意杀人,而不是公诉机关提到的故意伤害,理由是汤某口中所谓的“随便教训一下”,犯不着从外地花钱请3名杀手,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用的是三四十厘米长的砍刀,连砍被害人13刀。

  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本案有雇凶情节,作案隐蔽性强,手段残忍,对社会危害性大。同时,此案对社会还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希望法庭依法判处。当日下午,法庭辨论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延伸】

  余某系广丰知名企业家

  6月7日,熟知余某的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余某是广丰的知名企业家,也曾是广丰县人大代表。

  这名知情人称,余某与徐亨柏相识大概有20年,平常关系一般。两人的积怨是指2007年,余某与另一商人合资一个项目,结果大家闹出了意见。其间作为公司法律顾问的徐亨柏参与了一些事件处理,而在此时,余某因为毁坏合作伙伴的汽车遭警方拘留和逮捕。虽然余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免予刑事处罚,但估计余某因此对他产生了怨气。当地一位余某的朋友称,现在余某发生了一些事情,他们不方便说什么,一切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

文/首席记者余桂华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