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23日电(记者毛一竹)2011年发生在广州的假军车撞死4人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23日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方志江被控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伪造武装部队标识罪。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0月30日凌晨2时许,方志江饮酒后驾驶悬挂伪造军牌的小轿车,途经广州黄埔大道隧道时,以每小时93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驶,碰撞到隧道内正在进行路面施工的被害人谭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导致4人死亡。 肇事后,方志江弃车逃逸,2011年10月30日被抓获归案。提取的方志江血液样本检测结果显示:静脉血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为124.2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方志江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从方志江处缴获了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证》各一本,伪造的“空N39114”车牌一副。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志江的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伪造武装部队标识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