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朋友牙疼 他建议吸毒止痛 以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 好朋友牙疼,他建议吸食毒品来止痛,结果朋友一吸成瘾,频频到自己家吸食海洛因,而自以为义气的他,不知道自己引诱、教唆、容留他人吸毒已触犯刑法。10月22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许建华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许建华与王弘是初中同学,两人关系很好。平时,许建华在王弘承包的工地上帮忙看管工地和开车,一个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去年9月的一天,王弘到许建华家里串门时牙痛难忍,许建华想到毒品有镇痛作用,便拿出一包白色粉末递给王弘说:“吸了这个牙就不痛了,试试看。”王弘明知这白色粉末就是海洛因,但因为牙痛得厉害还是同意了。 过了一两天,王弘感觉身体很不舒服,就又去许建华那里吸食海洛因。接下来的时间,许建华没钱用了就向王弘拿一点,王弘也不含糊,每次给个几百块。许建华买了毒品后,每隔三四天趁家里无人就打电话叫王弘到自己房间一起吸食海洛因,一直持续到今年4月,王弘主动到禁毒大队接受药物治疗。 今年6月1日,民警在许建华家中将其抓获,许建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许建华交代,当初跟朋友一起玩时,就是因为好奇和过于自信,想着自己当过兵意志坚定,即使有瘾也可以戒掉便轻易沾上了毒品,谁料一吸上就收不住了。去年4月,许建华被强制戒毒回家后,经不起诱惑再一次吸毒。 检察官提示:在毒品犯罪中,很多人都有一个认识的误区,以为自己不沾毒品就没有责任,实际上,引诱、教唆、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弘在没有吸毒意愿的情况下,被许建华说服而吸食毒品,许建华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王弘吸毒上瘾后,许建华又多次提供场所容留王弘吸毒,许建华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陈静 范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