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关注案件>>辽宁一黑社会性质团伙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辽宁一黑社会性质团伙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2012-11-20 21:06: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1月20日电(记者范春生)记者20日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辽宁营口大石桥市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主犯黄成凯、黄成虎一审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涉黑团伙的另外15名被告人也被定罪量刑。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从2003年开始,黄成凯及其弟弟黄成虎以亲属关系为纽带,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黄成凯、黄成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谋取经济利益,在大石桥地区及营口市铁粉交易市场行业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还查明,黄成虎等人还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团伙成员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事实。当地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被拉下水,为这一犯罪团伙提供便利,谋求利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异地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黄成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成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的黄成龙、江军、姚东元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4年不等。 日期:2012-11-20 21:06:32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