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重庆1月15日电(记者 沈义)今天下午,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因涉嫌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4月,张贵英在宜宾与周克华(已死亡)相识并同居。同居期间,张贵英看见周克华持有枪支。2012年7月1日,两人一同到重庆挣钱。同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实施持枪抢劫杀人。当天中午12时左右,周克华约张贵英见面,将抢劫得来的赃款6万元交给张贵英。张贵英将赃款存入事先准备好的两张银行卡。同年8月10日至13日,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知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的口红。2012年8月14日凌晨,周克华在沙坪坝区童家桥双菱皮鞋厂附近巷道内被公安人员当场击毙。 检察机关认为,张贵英明知周克华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建议对其判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张贵英明知周克华所给6万元现金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对其判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贵英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建议对其合并执行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控辩双方就张贵英是否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证据的证明力等进行了辩论。 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法庭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