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因犯受贿罪,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一个市规划局高官的腐败,影响的是整个城市的面貌和市民的生活舒适度。 衡阳中院发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长沙市有80多个楼盘,因开发商贿赂顾湘陵,发生了容积率调高、建筑面积增大、楼间距缩小、停车位减少等变化。 顾湘陵案的启示是,政府管控太多,导致寻租空间大增;如果不能让权力运行透明化,腐败将因此滋生;而官员财产不公示,则会让权钱交易和灰色收入大行其道。 行政管控导致出现寻租空间 2004年的一个夜晚,在长沙市曙光路和人民路交会处,顾湘陵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车里,收受了一笔20万元的贿赂。 2005年年初,在自家门口前,顾湘陵再次收受该开发商送来的现金40万元。 此后一年中,他又陆续收到这个开发商两次大笔贿赂。后经法院认定,顾一共接受这个开发商贿赂130多万元。 作为回报,在这名房地产商开发项目的提质扩容改造中,顾湘陵先后在补办手续、取消绿地、减少退让、提高容积率、增加商铺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顾湘陵受贿金额最大的一次,是收受长沙本土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送的5%干股,法院判决认定,5%的干股价值211万元。 送干股的开发商在长沙开发了7个楼盘,法院认定顾湘陵为其中4个楼盘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调整局部规划、确保中标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判决书显示,顾湘陵还与湖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新金鸿公司关系深厚。 2005年,该公司在东方新城经济适用房项目三期报建过程中,新金鸿公司书面请示长沙市政府,申请调整项目三期规划指标。为此,长沙市规划局经论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将该项目容积率由1.8调至4.0,由多层调至高层。 之后,顾湘陵还在增加商用面积和解决日照不足问题上给予照顾。 2006年,顾湘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了两套别墅,交易时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相差超过365万元。 记者发现,在顾、彭案中,湖南佳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车雄伟、长沙住友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作界等,都因招商开发、拆迁、补交土地出让金、更改容积率、设计方案调整等事宜,分别向顾湘陵和彭再魁行贿。 其中,顾受贿141万多元,彭受贿12万多元。 调高容积率等潜规则,并非顾湘陵首创。 4年前,重庆市规划局巨贪梁晓琦写下忏悔书,就曝出了规划腐败的冰山一角:每当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规”(调整规划),一些早已熟识或经朋友介绍的开发商就会送上一笔“感谢费”,而且大部分是利用年节的机会送礼。 对于这种潜规则,梁晓琦也曾感到恐惧,多次酝酿调离外人眼中的“肥缺”——规划局副局长岗位。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有人劝我留在规划局,不要脱离为官主战场。实际上,我心里非常惧怕呆在那个岗位上。我很清楚按那种搞法早晚会出事。” 作为2008年重庆规划腐败窝案的主角,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则被媒体披露与情妇唐薇一起开办了“规划咨询”公司,收钱为房地产商调增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 在蒋勇的帮助下,唐薇成立的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荒唐的是,该公司无一名规划编制人员,却顺利取得丙级城市规划资质等级,在建设工程咨询、代理及项目策划、规划咨询等方面无往不胜,承揽大量业务。 重庆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曾为规划窝案开出“药方”:对规划和国土方面的一些监督法规细化,在官员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设置“闸门”,如明确规定划拨土地原则上一律不允许改变用地性质,对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一般不允许调整,如果确须改变或调整,必须向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这几个关键管道管住了,房地产领域的反腐将有大效果。”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罗万里认为,上述对策只能起到局部防腐的作用,并非治腐的根本之策。 他认为,更应被关注的是,政府对市场经济各个环节管控过多,极易产生寻租机会。“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中,行政权力管束经济的责任太大,也容易被垄断,导致经营者只有依附权力,才能在市场中获得资源。” 罗万里说,以房地产项目的建设为参照,获取土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过程中,处处如此。 2010年,律师罗秋林携款数千万元到某市国土局购买土地遭到拒绝。他后来发现,他们看中的地块,以低于招标价近50%的价格成交,原因是“当地高层领导打了招呼”。 罗万里说,表面上看,似乎谁都能到土地交易平台上购买土地,但事实上,这完全做不到。从流程上看,要购置土地建设项目,首先得到发改委去立项、备案,再到规划局选址规划,然后到国土局买地。这其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很多地方每年的土地在拍卖之前就报上去了,早已被订购 ,这里面有多少弯弯道道,只有局内人知道。 权力运行不能透明化,腐败将因此滋生 罗万里说,城市规划有着明确的技术准则。设计方案多由设计院套着具体的技术参数规划出来,但在建设局的建设施工许可证颁发前,有一个关键的“审图”(图纸审查)环节。如果官商勾结得厉害,就基本是走程序,“你送钱来我盖章就OK了”。 他说,以顾湘陵为例,检方指控顾在长沙市建委工作时,曾帮地产商设法通过“审图”牟利。 1996年,时任长沙市建委技术科科长的顾,应邀出席了长沙某大地产商的宴请。 把酒言欢之际,地产商挑明意图:希望顾在该集团开发的石油大厦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审查中给予“方便”,并奉上了5千元红包。这是起诉书上记录的顾湘陵的第一次受贿。 罗万里说,“审图”作为获取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前提环节,“落马”过多名官员。 2009年,罗万里曾邀请多家媒体对一桩民企伙同数名法官、公证处人员侵吞上亿元国有资产案件进行报道,此案后来在湖南省委领导的批示和当地纪委的努力下得以解决。 然而,在该案尘埃落定时,曾发起调查的市建设局局长竟然也被纪委带走。后查悉,这名局长正是因为在“审图”公司拿了干股而被查出事。 罗万里说,原来的审图中心是在建设局下面的一个事业单位,后来改制为一个公司,作为企业来运营。“本来改制的目的,是想把这块权力市场化,但事实上,审图公司的经营仍然依赖与建设、规划部门的关系。类似的许多管理环节名义上市场化了,但一直有权力之手在暗中牵制。” 罗万里称,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一个浅层的发展阶段、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程度不高的条件下,打破行政垄断和尽可能地减少行政管控,不仅是防止官员贪腐的关键问题,也是解放生产力的重要因素。让权力之手有序退出市场资源配置,理应成为下一步推进市场经济改革的重点。 巨额灰色收入反证官员财产应公开 2005年王杰联合52名人大代表首次提出“制定政府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的提案。之后的5年,王杰每年都提出相同提案,却无进展。 与王杰的遭遇相同,湖南省政协委员史铁尔的“干部提拔先公示财产”的建议及以往人大代表的提案同样无果,史铁尔说:找不到对口的部门“建议”。 湖南省“两会”期间,一位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官员对于财产公示担心、害怕,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保护措施。“就像看病一样,早点发现可以早诊治,不会让人走到绝路。” 事实上,作为官员主动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在长沙早有“被动式”的样本。 2010年4月,有网民在猫扑网上发帖《湖南省长沙市官员财产公示第一人》,盛赞长沙天心区规划局局长张力率先公示个人财产,并附上了“五套住房、两辆汽车以及数十万股票投入,个人存款3万元”的明细。 该文的点击量迅即飙升至百万。 连称“被‘黑’了一把”的张力拒绝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他称长沙市规划局已有调查。 然而,一年多后,众多媒体没有等到张力财产被公示一事的通报材料,却迎来了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湘陵的案发。 前述人大代表表示,一些官员拒绝公示财产除了担心暴露个人隐私或贪腐行为外,很多人可能有利用权力获取大量的灰色收入。“合法与非法,两可之间,但如果暴露,位置就可能难保”。 顾案中,这类故事并不鲜见。 判决书指出,顾湘陵在直接收受开发商贿赂的同时,其规划局副局长的位置还给搞规划设计的妻子吴利君带来了现实的好处:通过顾湘陵打招呼,或者利用顾湘陵职权招揽工程设计业务,然后将设计业务介绍给同事设计,再按比例收取业务费,无疑是一条可靠的“生财之道”。 吴利君案发前任长沙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吴利君建议其长沙规划设计院的同事罗某、徐某,合伙承包中国建筑工业总公司第五工程局下属中建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室并签订了内部书面协议。 协议约定:三人合伙承包时每人各占该公司三分之一股份,分红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红,有业务均按该项目实际收费的10%给予业务提供者业务费,吴利君负责对外揽业务。 之后,顾湘陵利用职权之便多次为罗某、徐某拉来设计业务,罗、徐二人按约定将顾湘陵、吴利君夫妇拉来业务设计费的10%作为业务费和全部利润的1/3送给吴利君。 但这种利用权力隐形受贿的形式,曾给检察机关查办和界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妻子利用丈夫的职权获取工程,妻子又在有些工程中付出了一些劳动,这种获利既有合法的又有非法的,有时很难区分。”办案人员称。 而身处要职,一些“天降横财”也同样似乎名份难定。 起诉书称,2007年,友阿集团董事长胡子敬安排,吴利君分别挂在易志奇和冯汉明名下购买了友阿集团旗下的家润多原始股票共计40万股,2010年抛售后获利978万元。 在2012年12月的庭审期间,一位了解过顾案全部过程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作为分管副局长和规划专家,仅每年长沙诸多项目的评审费都非常可观。“这些场子都是正规开办的,一场的评审费几千元玩似的。每年这样的活动几百场,但拿钱的只有顾湘陵吗?” 上述人大代表称,多年来不断出现的巨贪,严重影响了党政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政府公信力。而财产公示可以让“官场”分清清浊,厘清公务人员及家人的合法理财与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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