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男子刘某通过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了中国银行“BOC”无线网址,并在其网站使用中国银行相关标识。中国银行认为,此举侵犯其商标权,为此起诉刘某及相关公司,要求赔偿50万元。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 “BOC”是中国银行英文名称“BANK OFCHINA”的缩写。1996年,中国银行在金融服务上注册了第899794号“BOC”商标。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认定中国银行的“BOC”商标等标识为驰名商标。中国银行发现,2007年12月29日,自然人刘某通过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了“BOC”无线网址,并在该网站上显示中国银行的标志、名称、简介等信息。今年7月,“BOC”无线网址在中国首届3G关键词拍卖大会上以120万元的价格参拍。中国银行认为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其驰名商标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两家注册机构未尽到审查义务和管理义务。 10月28日,中国银行将刘某和两公司诉至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BOC”无线网址注销或转让至中国银行,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