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如此,此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通过的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可谓是切中要害,直指问题,正当其时,也必将成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和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其实,行政应诉工作看似是政府工作的一个细小环节,但在一定程度上,应诉工作的好坏则是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晴雨表,往往直接反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待司法和法律的态度。依法出庭应诉,就是摆正位置,实现官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答辩、举证以及与相对人的公开对质和辩论,既限制权力恣意,培养为权力行使说明理由的自觉性,更可以倒逼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和作出行政行为时更加注重合法性和正当性;自觉尊重司法权威并执行生效裁判,可以向社会传递出政府致力于实现并遵守规则之治的信息,有助于带动全社会守法和诚信。一句话概括之,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审查,就是权力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应诉工作相当于一个杠杆,用好了完全可以撑起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