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反家暴需要执法机关转变“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思想。反家暴法草案明确了对相关机关进行培训的要求,就是希望增强执法人员对反家暴的认识,改变他们“民不告,官不究”的固有思想,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时介入,有效预防、制止家暴的发生。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反家暴法要落地生根,还需要构建囊括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体系。除了法治层面的问题,还要进一步借助德治的教育感化作用,对于极具私密性的家庭关系,法律的干预只能是原则性和框架式的兜底,要驱散家庭暴力阴霾仍有待反家暴体制和机制的层级化、精细化构建,尤其要注重德治和心治的作用,因为在影响和规范人的言行方面,人内心的道德戒律和道德信条往往是比法律更为深刻更为持久的力量。要驱散家庭暴力的恶魔,首先还要驱散家暴家事化的心魔,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和普及,真正让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观念深入人心,才能让反家暴各项机制运行具备坚实的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