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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索偿,别乱扣敲诈帽子(2)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06
摘要:德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价值不低于100马克时,有权获得报酬。近年来,如何对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物质奖励也引起国内法学界的广泛讨论。或许,拾金索酬入法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应该保障合理范围内

  德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价值不低于100马克时,有权获得报酬。近年来,如何对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物质奖励也引起国内法学界的广泛讨论。或许,拾金索酬入法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应该保障合理范围内的拾金索酬权利,更不能乱扣“敲诈”的帽子,让拾金不昧者寒心。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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