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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免刑罚,是提醒更是警告(2)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06
摘要:公安部的敦促,也是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的一记警告。待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谁再胆敢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到时不只会人财两空,还将面临被定罪判刑的结局。这一点,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有着足够的认知,不

  公安部的敦促,也是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的一记警告。待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谁再胆敢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到时不只会人财两空,还将面临被定罪判刑的结局。这一点,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有着足够的认知,不但自己不能参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而且对其他有收买意图的人,也要积极劝阻;对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更要拿出打过街老鼠般的精神积极举报。如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才会逐渐萎缩,卖方生存空间也会越来越窄,离天下无拐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

  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的人,快点去公安机关自首吧,这可是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最后机会。那些有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意图的人,请彻底打消这种念头,不然,触犯刑法身陷牢笼真的划不来。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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