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速度慢、积压申请多的情况所反映出来的,已经不仅仅是审评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药品审批制度改革不能只在时间上做文章,而是要确保时间服从质量。要知道,药物并非食品,稍有不慎,就会要人命。因此,药品审批有其规律,更需基于科学研究的证据和原则,一味图快,有可能揠苗助长,不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诚如专家所言,从是药三分毒的原则来看,科学原理和因果关系并不明确的药物危害性更大,通不过审批或慢点通过审批,比快速通过审批要好得多。此次意见的核心非常明确,就是提高药品质量,通过改革实现上市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质量可控性,使之能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公众用药需求。这才是此次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因此,解决审评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充分利用社会、院校资源,从相关技术单位和省局借调技术人员或者招聘等方式来解决。应该说,我国药品评审人员资源还是很丰富的。只是导致出现积压情况的根源在于仿制药过多,真正应该解决的还是盲目仿制、重复申请以及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的问题,以此来确保药品质量。 更为关键的是,必须加强对审批环节的监管,既要建立科学合理严格审批审评机制体制,也要严防滋生新的“关门审批”“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如此,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才有望惠及全体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