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在什么情况下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是属于领导、监督职责,这一条是界定院长是否有权过问案件的关键。因而很有必要对此予以明确,不然,法官无所适从,院长也没有权力边界。就个案提出指导性意见,这是院长的事前监督。案件判决后,就个案质量进行评查,基于信访、申诉等启动案件复查等,这也是院长履行领导、监督职责的重要部分。 |
院长在什么情况下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是属于领导、监督职责,这一条是界定院长是否有权过问案件的关键。因而很有必要对此予以明确,不然,法官无所适从,院长也没有权力边界。就个案提出指导性意见,这是院长的事前监督。案件判决后,就个案质量进行评查,基于信访、申诉等启动案件复查等,这也是院长履行领导、监督职责的重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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