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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要开门立法(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03
摘要:再次,目前透露房地产税收改革中的一些规定,是市场基本达成共识的,比如对首套房免税,或者说“豁免征收面积”,即对人们基本住房需求免税等是房地产税改革市场认可的共识。同时,在改革中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

  再次,目前透露房地产税收改革中的一些规定,是市场基本达成共识的,比如对首套房免税,或者说“豁免征收面积”,即对人们基本住房需求免税等是房地产税改革市场认可的共识。同时,在改革中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以体现中国各地区住房和经济发展的差异等,也是大家比较赞同的共识。对于这些共识,应尽可能吸收在房地产税收立法文本文件中,并向社会披露这些改革信息,以便在这些共识的基础上,讨论其他争议较大的观点,再次凝聚共识。比如对基本住房面积进行豁免,那么多少面积是基本住房面积,是以个人计算还是以家庭计算等,只有权威信息披露认可基本豁免的条件下,社会公众才能发挥最大才智讨论这些问题,形成新的共识,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朝着国家确定宏观调控目标推进。所以,房地产税收改革必须坚持更加开放的程度推进立法,以寻求更大的共识,真正起草和颁布一本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房地产税收法律。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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