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意义上说,终结当下隐形眼镜乱象,必须让监管硬起来。一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者从严把关,人员资质和硬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购进无证产品的行为,将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品种范围。另一方面,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质量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积极向群众宣传佩戴隐形眼镜存在的风险、佩戴的禁忌及维权途径,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还应将隐形眼镜纳入重点监测的医疗器械范围,完善监测网络,督促企业完善售后跟踪服务,主动监测和报告隐形眼镜的不良事件,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佩戴安全有效。 针对网络销售隐形眼镜的问题,有政协委员建议,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手段和措施尚未建立健全之前,应该严格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禁止隐形眼镜网络销售,切断不法零售商的主要进货渠道。笔者认为,这一建议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