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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哲学思考(2)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3
摘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健全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的科学机制和动态系统。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几个“全面”结合起来,特别是使它与全面深化改革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以法治原则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健全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的科学机制和动态系统。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几个“全面”结合起来,特别是使它与全面深化改革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以法治原则、方法全面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推动法治。二是着力监督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守法状况,把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对行政法治高度重视,加快行政程序立法,对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施以刚性约束,形成法治化的现代行政体系。四是恪守司法本义、逻辑和规律,保证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五是充分利用信息条件和制度渠道,激励、指引、约束社会组织和公众,让他们努力参与立法活动、监督法律实施。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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