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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医托是公益性蜕化注脚

来源: 法制日报声音 作者:王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0
摘要:在以药养医的体制长期侵蚀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日渐蜕化,参与市场逐利的冲动反而越来越强烈,各种噱头层出不穷。收费名目庞杂繁多 □杜晓 北京警方7月8日通报,警方侦破特大“医托”诈骗案,抓获涉案嫌疑人150名,其中包括60余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7月8日新华网)。
在以药养医的体制长期侵蚀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日渐蜕化,参与市场逐利的冲动反而越来越强烈,各种噱头层出不穷。收费名目庞杂繁多

□杜晓

北京警方7月8日通报,警方侦破特大“医托”诈骗案,抓获涉案嫌疑人150名,其中包括60余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7月8日新华网)。

医托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是北京,全国各地都存在。尽管如此,此次北京警方侦破的医托,规模之庞大依然令人吃惊。早在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就联合颁发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医托疯狂至今,有些人单方面归咎于监管不严、执法不力,这样的看法与实际情况不符,亟待更深层次的反思。

医托本质上与其他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诈骗行为并无太大不同,是供需关系不平衡的产物,正是由于人们看病的客观需求较大而供给相对不足,才致使医托横行数年。我国医疗体系是以公立医院为主,本来应该带有公益属性承担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但是在以药养医的体制长期侵蚀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日渐蜕化,参与市场逐利的冲动反而越来越强烈,各种噱头层出不穷,收费名目庞杂繁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医院尤其是知名医院确实赚得盆满钵满,但是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功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迫使一些因为种种原因看病相对困难的群体在面对医托时缺乏抵御能力。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在公共服务失灵、公益属性不彰的领域,如果监管又没有及时跟上,必然怪象丛生。屡禁不止的并不只是医托,在教育领域,每年高考前后,那些名头响亮的虚假大学不也是来无影去无踪,将所谓的录取通知书寄得满天飞,与“医托+小诊所”的组合似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处。正是由于一些公立大学的公益属性被削弱,成天变着花样忙于赚钱,而不是以教书育人、广纳学子为己任,才致使虚假大学浑水摸鱼,长期坑害广大考生。类似的例子还有诸如非法开办的诊所、幼儿园、养老院等。当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造成的客观需求缺口存在时,光靠严厉打击、强化执法难以从根本上铲除医托之类现象滋生的土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平,不仅是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现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键就在于不断补齐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要让绝大多数人在不同领域都能享受到一定水准线之上的公共服务,绝不能再出现“礼失求诸野”的局面;要让相关的机构、组织、团体真正具备公益属性,不再一味逐利。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该与法治政府建设齐头并进。单靠市场不可能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来说是依法为市场为社会服务的法治政府,只有达到简政放权、公共财政、信息公开、权责分明、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才能够摒弃政绩思维、实现政府转型、提供真正让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其中的重点应该是确保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公共服务投入保障不力时,能够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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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医疗机构

对于医托问题,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决不容许各大医院周边有医托生存的空间;同时还要逐渐实行医院责任倒查追究,对作为同谋的不法医疗机构进行查处。此次北京警方打击医托诈骗犯罪力度之大也足以给其他地方执法工作起到参考作用。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当针对医托依赖的市场和环境,整顿中小医疗机构,尤其是对那些与医托勾结的诊所、医院,应当重新审核资质、建立规章、强化监督,对问题严重者理应果断取缔,不留后患。江西 廖海金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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