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5-31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九日电 中央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负责人日前就郑筱萸案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五个方面。 该负责人说,首先是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没有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其次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第三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没有严格实行轮岗交流;第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今年一月二十六日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十个直属单位所办的二十二家企业正在办理脱钩手续,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持有医药企业三百五十万股票股份的清退工作基本完成,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登记上交了二百六十多万元的礼金和一些礼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提出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对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等项工作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配套出台了“五项制度”,从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礼金礼品登记管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特别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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