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4 近日发布的《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对学科特长生的高考分数要求进一步放宽,经过学校综合测试确定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偏才”、“怪才”学生,即便高考成绩未达到重点线,也有可能被录取。“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数学、物理、计算机、文学、语言等学科方面和领域具有明显特长及培养潜质,可不侧重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排名。” 这些规定对学科特长生无疑是一种“福音”。其意义不仅在于让学有所长的“偏才”、“怪才”脱颖而出,更在于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规则,为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另辟蹊径。 用传统的教育评价标准衡量,那些“偏才”、“怪才”难以中规中矩;在“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环境里,他们常常被淘汰、被埋没。如果给他们一片沃土,创新的种子也许会开奇花结异果。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果在高考“独木桥”之外,高校能给那些“偏才”、“怪才”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受益的也许不只是这些莘莘学子。 高考势在必改,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近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坦陈,目前高考制度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高考给考生和家长带来很大精神压力。调查显示,58.6%的考生在高考之前曾经紧张、焦虑或失眠,70.8%的考生家长在孩子高考时感到焦虑。二是由于高考与大学录取相联系,成为评价教育结果的唯一尺度,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三是一张高考试卷使层次、类型各异的高校无法根据自己的定位和需要选拔人才;录取标准单一则忽视了学生平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品行修养及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改革是一根极其敏感的社会神经。每一项改革举措的出台,都会引来褒贬不一的反应。在毁誉声中,高考改革虽然一直没有停滞,但与人们的期待相比,步履仍显得缓慢和沉重。就拿中山大学的自主招生改革来说,不把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有利于探索和完善新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标准。可是,对这样的改革,也有人担心,在诚信制度尚有漏洞、招生录取不够透明的“高校生态环境”中,对“偏才”、“怪才”的选拔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对“特殊人才”的选拔和录取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高考改革需要宽容和理解的环境,但宽容和理解的前提是,必须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把招生自主权“下放”给部分高校,是全社会对这些高校的充分信任和高度尊重;拥有招生自主权的高校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完善招生制度,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向全社会交上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 让“偏才”、“怪才”脱颖而出,不仅需要慧眼、勇气和魄力,更需要科学的评价制度和公开、透明的操作。尽管可能有争议、有阻力,但打破人才选拔“格式化”的改革不能徘徊,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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