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既然是腐败,怎么会合法化了呢?准确的说法是,许多腐败已经在事实上合法化了。有事实为证——20年前,公款大吃大喝、政府官员将自己的妻子调到自己任职的单位上班,都是难以容忍的腐败现象,甚至成为某些官员被查处的原因。但是,现在的官员们再这样做,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你看,在我们能见到的检察部门对贪官的起诉书中,哪里还有这样的罪状? 连腐败都合法化了,这还了得?这不但很“了得”,而且腐败合法的“门槛”还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也就是说,这个门槛还越来越低,虽然俞可平教授没有延伸到这个问题,但事实就是这样——10年前,许多官员因为贪污受贿两三万元就被判入狱了,可现在少有这样的案例了,因为动辄贪污受贿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案子都够检察部门忙的了,如果他们把精力放在这样芝麻大的小儿科贪官身上,那岂不是本末倒置、抓小放大? 毋庸置疑,如果腐败合法化这个问题不能彻底解决,还会出现这样的“猴子掰玉米”(掰下新的,扔掉刚掰下的)局面:今天还能让我们感到震惊、不查处不足以平民愤的“中腐败”,一段时间后就有可能被我们合法化,因为我们又看到了犯罪数额突破以往记录的“大腐败”;可是再过几年,这类“大腐败”也有可能被合法化,因为“巨腐败”、“天文腐败”又相继出现了! 一旦出现这样的局面,那些已经被合法化了且不断扩展的腐败领域,便成了众多不愿当“腐败出头鸟”、不愿创“腐败记录”的贪官们安全的幸福乐园,不但使公众的税金化为私有,更对年轻的公务员、刚提拔的小官员们产生一种示范效应,这将是最危险的结局。要想避免这种可怕局面的来临,必须遏制腐败合法化,并且首先要从“腐败向特权转化”这个地方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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