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职能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关键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厘清职能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关键 2009-1-16 厘清职能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关键 编者按:近来,警民冲突有增多的倾向,为此,公安机关为塑造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进行了很多努力。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近年来,无论是在公众心目中,还是在部分警察理解中,警察
厘清职能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关键
2009-1-16
厘清职能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关键
编者按:近来,警民冲突有增多的倾向,为此,公安机关为塑造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进行了很多努力。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近年来,无论是在公众心目中,还是在部分警察理解中,警察执法者与服务者的形象定位模糊混乱也是引发警民矛盾的一个原因。作为服务者,公众有权要求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作为执法者,执法的权威又不容侵犯。因此,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还原警察执法者的本来面目,会有助于减少警民冲突,塑造警察形象。 最近一段时间,针对警察的恶性袭警案件时有发生。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在警察队伍中确实有害群之马;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国警察背负着一些不应有的重担。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警察机关属于强力机关。因此,在制定法律规则塑造警察形象时,要着力强调警察的法定执法权。虽然近些年来,许多国家为了改善警民之间的关系,赋予了警察很多服务性职责,但从整体而言,警察作为护法机关,其法定的执法权不容挑战。 建国以后,我国强调人民警察为人民,突出警察社区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警察的形象。但不容否认,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对外宣传的过程中,过分突出警察社区服务的职能,淡化了公共管理的职能,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错位现象。譬如,一些公安机关强调警察便民服务,警察利用自己的工作时间为社区居民寻医问药,结果导致许多警察“不务正业”,颠覆了警察执法者的形象。 我国警察法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但在描述警察职责的时候,出现了“兜底条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而在现行的法规中,不断赋予警察新的职责,结果导致警察成为“千手观音”,使警察始终处于社会矛盾爆发的最前线。 在现代法治社会,凡是法律没有明确许可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可以做。所以,要想改变警察的形象,必须重新审视我国的警察法,进一步明确警察的职责,适当限制和约束警察的权力,使警察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但又并非无所不能的国家执法队伍。警察系统在宣传自己工作的时候,应当突出法定的职责,而不应在法律规定之外,人为地增加警察的负担。 只有每一个机关和个人都恪守自己的本份,努力做好法律所规定的事情,才能营造出和谐社会。假如公安机关把主要精力用在塑造服务者的形象上,而忘记了法定的职责,忘记了法律规定的界限,那么,各种努力最终都会适得其反。 在任何国家警察都是依法执行公务、有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执法者。警察现在不能、将来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强制手段,因为那样做,只能会使亲者痛仇者快。 总而言之,改变警察的形象,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必须尽快完善警察法,减轻警察的负担。具体而言,应当通过修改警察法进一步明确警察的职责,把警察的职责严格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任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都不得增加警察的职责,不得以各种借口将警察推向社会矛盾的最前端。 其次,必须尽快修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限制警察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当前我国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程序监督,自行立案、自行办案、自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不受约束,这是导致许多公民基本权利不受尊重的主要原因。今后我国应该修改刑事诉讼法,进一步限制警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执法权,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置专门的治安法庭,针对警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罚款的处罚决定,提请治安法庭作出裁决,公民可以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警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必须尽快改变宣传方式,纠正不切实际的宣传口号,让公众充分了解警察的职责所在。警察不是无敌金刚,警察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警察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机器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对外宣传时既要强调人民警察的服务职能,同时也要强调警察的执法权力和权力边界,澄清误会,减轻负担。 第四,尽快改变联合执法的习惯,避免警察背黑锅。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为了强化效率,公安机关往往与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在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时候,其他行政机关借助于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达到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目的。这样做从表面上来看,凸现警察的重要性,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却损害了警察的尊严,转移了社会矛盾,让警察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 警察是现代民主法制社会宝贵的资源。只有明确警察的职责,才能重塑警察的形象;只有减轻警察的负担,才能真正实现国泰民安。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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