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城市社区如何选举居委会,是城市基层民主的核心问题。近日,杭州拱墅区仓基新村社区推出了“创新”之举。12月12日,该社区3122位居民通过电子触摸屏选出了当地居委会,这是基层选举首次采用电子投票方式(据《今日早报》)。 这一创新虽有良好出发点,但细究之下,却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 比如,电子选举的具体方式是用手指触摸“候选人照片图像”确定人选。当地官员认为,与在选票上画圈的传统方式相比,这可以解决争议票、废票、手工计票差错等问题。但是,选民一旦点错了图像,如何补救?弃权票又该如何表达? 再比如,当地官员认为,采取电子投票的方式,可以避免传统选举唱票计票速度慢、时间长的缺陷。但问题是,民主的公正性应当、也必须支付一定的成本,传统的书面投票方式虽然计票时间相对较长,但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核查留存的票底,进而纠正可能出现的选举偏差甚至是舞弊现象。 相比之下,电子投票却有较大的造假可能,而且一旦发生争议也容易“死无对证”。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操纵短信等电子技术频繁刷票造假的案例并不鲜见。支撑民主的真实性,离不开对人性的普遍怀疑。这样说,并不是指责当地政府天然地藏有“造假”之心,而是应当尽量从民主技术层面规避一切有损民主的可能。事实上,一些网民颇具情绪化的评论已经反映了此种担忧。 当地官员还认为,电子投票技术可以解决难以监管贿选的问题,这就更加令人费解。须知,贿选购买的是选民的“投票意向”而非“投票方式”,而且贿买行为往往在投票前已经实施。接受贿买者,并不会因为投票方式的改变而更改“投票意向”。试图以电子投票防范、控制贿选,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更令人担忧的是,从相关报道看,由于许多选民、尤其是从未使用过电脑的老年选民对电子投票这一新技术十分陌生,必须在工作人员“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下方能进行投票。如果选民想“另愿他人”,还必须在触摸屏上输入他人姓名,对那些不谙电脑的老年选民而言,只能请工作人员代劳。这就无法绝对避免“投票意向”的泄露,或外来意志的诱导甚至是干预。而意志自由、秘密投票等,恰恰是民主选举最为核心的原则。 其实,就目前的居委会选举现状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形式“创新”,而是如何以成熟的民主理念和制度创造出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选举环境。1989年出台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的规定简约之极,几乎不具任何可操作性,而且实施至今二十年仍未修改。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或单独的居委会选举办法,但大多很不完善,许多民主选举的核心原则和程序并未确立。 有消息表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启动了修法步伐。我们期待,立法者能以足够的政治勇气和立法智慧,以变革的思维对居委会选举制度作出根本性的改造,尤其是重点确立以下改革方向:最大程度地开放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允许候选人通过接受选民咨询、与对手辩论等方式进行自由竞选;全面推行差额选举、“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确立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等原则,并以设立秘密划票处等民主技术予以保障;对容易发生作弊现象的委托投票、流动票箱等等作出严格规范;对操纵、贿买选举等行为设置相应的投诉、救济渠道和惩罚机制等。这些方向比“看起来很美”的电子投票更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