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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应为人们向善提供力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南方日报 司法判决应为人们向善提供力量 法律不可能掌管道德、约束道德,但司法诚然可以为道德的成型与良知的建立提供力量。一个判决如果是好的判决,推崇应有的价值观,它可以引导社会向善;如果是坏的判决,扼杀应有价值观的成长,它必然引导社会向恶。 看
南方日报


司法判决应为人们向善提供力量

  法律不可能掌管道德、约束道德,但司法诚然可以为道德的成型与良知的建立提供力量。一个判决如果是好的判决,推崇应有的价值观,它可以引导社会向善;如果是坏的判决,扼杀应有价值观的成长,它必然引导社会向恶。

  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这对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驾驶员殷红彬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善意之举。而这样的好事却一度让他很郁闷,因为将老太扶起后,自己竟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还惊动了公安。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还了自己一个清白。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致谢。

  热议的“天津版彭宇案”日前在天津二审庭审结束,真相依然扑朔迷离,双方下次开庭将进入“质证”阶段。此案与当年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属“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此前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已经激起有关社会公德的大讨论,这也让人们对二审判决有着更多关注。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一例例鲜活的教训让人不寒而栗,毫无疑问,人们都在重新审视着见义勇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这次如果不是多亏了那个“无所不在”的摄像头,不是有不容抵赖的证据,“南通殷红彬案”很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被记入历史。

  不得不承认,彭宇案判决的力量,显然已经在社会中发酵成一个巨大的忧虑。老人晕倒在街上,旁边有人放了伞为其遮阳,路人纷纷顾盼老人状况,但始终没有人愿意上前扶老人一把。一条微博近日走红,杭州一名高一新生将帮助倒地老人的事情告知家长后被训斥,愤而在网上发帖称:“在场那么多成年人都没有反应,只有我这个未成年人打了电话,为什么不去批评他们却来训斥我?”社会普遍存在的忧虑不仅吞噬着业已“看透红尘”的成年人,更扰乱着未成年人应有道德观的建立。这个社会继续如此发展,所谓“见义勇为”恐怕只能在传说中寻觅。

  法律不可能掌管道德、约束道德,但司法诚然可以为道德的成型与良知的建立提供力量。一个判决如果是好的判决,推崇应有的价值观,它可以引导社会向善;如果是坏的判决,扼杀应有价值观的成长,它必然引导社会向恶。不是说,彭宇案的判决就没有任何法理可言,《民法通则》有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即损害双方对损害后果都没有过错,但是如果在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彭宇为此承担40%的法律责任,但显然,这样的“懒政”判决非但没有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只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各打五十大板,而且没有顾及判决可能产生的负面力量、树立的反面教材,最终导致社会上人人自危,纷纷考虑做好事的代价到底有多大。尽管4年过去了,但人们想到要做好事,还是免不了顾虑彭宇所付出的成本。也不是说,尽管许云鹤案一审判决理由颇为莫名其妙,二审就必然承担着要为彭宇案“平反”的责任。毕竟个案还是存在区别,许云鹤不管是撞了老太太也好,还是说他是做好事也好,他没有为车辆交纳交强险的过失,就足以让他直接站到了“有过错”的行列。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做好人与否”的问题了。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解铃还需系铃人,现在的中国社会确实太需要一个司法判决来为彭宇“平反”,来给社会上焦灼的善心人一个安慰,来为人们向善提供司法的力量,来推动道德的进步了。如果我们的善心还要仰赖一个极其偶然的摄像头才能被确认,而不是司法力量天然的保护,这是否在扼杀着我们下次继续为善的可能?有一天,我们也会变老、也会摔倒,我们将躺到大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却未得到一个援手,甚或一个关注的眼神,直至死亡,这是否就是这个社会的报应呢?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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