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虎认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总结起来就是三点:一立,即立法完善,通过立法倒逼相关机构加强监管;二控,就是技术控制,虽然技术只是一个手段,但同样需要通过立法规划推进;三严,也就是需要严格执法,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在网络时代,必须要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法律主体,也就是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信息权,这个很重要。这是一个公民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沈海平说,“除了立法以外,还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机制来管这件事。光有一部法律,没有人去负责,没有人去执法,法律效果会很差。所以,需要有执法机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机构和机制往往比法律更重要。” 沈海平进一步分析说,从目前看来,相关法律很难马上就出台,这就需要弥补现在的机制漏洞,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网站、电信运营商等通过出台强制性的格式合同,强制网络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承担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要求他们负有法律责任,这一项工作可以先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